S105

無法使用的媒體類型

請勿使用以下類型的紙張。 使用此類紙張不但列印效果未如理想,還會造成本機夾紙或無法正常工作。

 摺疊的紙張、捲曲的紙張或皺褶的紙張

 潮濕的紙張

 過薄的紙張[重量少於17lb(64g /m2)]

 過厚的紙張[重量多於28lb(105g /m2),Canon原裝紙張除外]

 比明信片更薄的紙張,包括剪切為較小大小的一般紙張或備忘錄紙張(在小於A5的紙張上列印時)

 美術明信片

 黏貼有相片或貼紙的明信片

 雙重蓋口的信封

 有凹凸花紋或表面經過處理的信封

 涂膠蓋口已潮濕並具有黏性的信封

 任何有孔的紙張類型

 非長方形紙張

 使用釘書釘或膠水裝訂的紙張

 塗有粘合劑的紙張

 有發光物等裝飾的紙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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