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刪除本機記憶體中的文件

可以刪除本機記憶體中指定的文件或一次刪除記憶體中所有的文件。

注釋

  • 刪除指定的文件時,按照文件的通訊編號指定文件。 如果不確定目標文件的通訊編號,請首先列印文件清單[記憶體清單(MEMORY LIST)]。

    列印本機記憶體中的文件

  1. 確保本機已開啟。

  2. 傳真(FAX)按鈕。

    顯示傳真待命螢幕。

  3. 功能表(Menu)按鈕。

    顯示傳真功能表(FAX menu)螢幕。

  4. 使用左右按鈕選擇記憶體資訊(Memory reference),然後按OK按鈕。

    注釋

    • 如果本機記憶體中沒有儲存文件,LCD螢幕上會顯示記憶體中沒有文件(No documents in memory)

  5. 使用左右按鈕選擇刪除功能表,然後按OK按鈕。

    可以選擇以下刪除功能表。

    • 刪除指定文件(Del. specified doc.)

      可以指定文件並刪除。

      如果選擇該功能表,會顯示文件選擇螢幕。

      插圖:LCD螢幕

      注釋

      • 從「0001」至「4999」的通訊編號表示正在傳送的文件。 從「5001」至「9999」的通訊編號表示正在接收的文件。

      • 通訊編號前的每個標記表示如下:

        無標記: 表示黑白文件。

        表示彩色文件。

        表示傳送期間的文件。

        表示以多路傳送方式傳送的文件。

      • 透過按按鈕或音頻(Tone)按鈕,LCD螢幕上顯示的通訊編號將切換到通訊時間或傳真/電話號碼。

      按照以下步驟指定文件並刪除。

      1. 使用左右按鈕選擇要刪除文件的通訊編號(收發編號),然後按OK按鈕。

        顯示確認螢幕。

      2. 使用左右按鈕選擇要刪除文件的通訊編號,然後按OK按鈕。

        將從本機記憶體中刪除指定的文件。

        注釋

        • 如果本機記憶體中沒有指定文件,則顯示沒有文件(No document)本機返回至上一螢幕。

        • 要返回至傳真待命螢幕,請按停止(Stop)按鈕。

    • 刪除所有文件(Delete all docs)

      可以刪除本機記憶體中的所有文件。

      如果選擇該功能表,會顯示確認螢幕。

      如果使用左右按鈕選擇(Yes)並按OK按鈕,將刪除本機記憶體中的所有文件。